一、凡原卫生部核发的药品批准文号,统一换发为国药准(试)字 相应类别,数字前两位为“10”,3、4位为原批准文号年份的后两位数字,后4位顺序号重新编排。如:“卫药准字(1997)X-01(1)号”换发为“国药准字H10970001”。
二、2001年12月31日以前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药品批准文号,凡不同于新的批准文号格式的,也按新格式进行统一换发。原年份为“1998”、“1999”的,换发后第1、2位为“19”;原年份为“2000”、“2001”的,换发后第1、2位为“20”。第3、4位仍为原批准文号年份后两位。详见下表:
原文号
新文号
顺序号
国药准(试)字X00000000系列
国药准(试)字H00000000
不变
国药准(试)字(1998)X -0000号系列
国药准(试)字H19980000
重新编排
国药准(试)字(1999)X –0000号系列
国药准(试)字H19991000
自1000起编排
国药准字XF00000000系列
国药准字H00000000
自3000起编排
国药准字(1998)XF -0000号系列
国药准字H19980000
自3000起编排
国药准字(1999)XF -0000号系列
国药准字H19990000
自4000起编排
国药准(试)字(1998)Z -0000号系列
国药准(试)字Z19980000
不变
国药准(试)字(1999)Z -0000号系列
国药准(试)字Z19991000
自1000起编排
国药准字ZF00000000系列
国药准字Z00000000
自3000起编排
国药准字(1998)ZF -0000号系列
国药准字Z19980000
自3000起编排
国药准字(1999)ZF -0000号系列
国药准字Z19990000
自4000起编排
国药准(试)字(1998)厂家S –0000号系列
国药准(试)字S19980000
重新编排
国药准(试)字(1999)厂家S –0000号系列
国药准(试)字S19991000
自1000起编排
国药准字SF00000000系列
国药准字S00000000
自3000起编排
国药准字(1998)SF -0000号系列
国药准字S19980000
自3000起编排
国药准字(1999)SF -0000号系列
国药准字S19990000
自4000起编排
国药准字(年号)D -0000号系列
国药准字T00000000
重新编排
国药准字(年号)J (S)-0000号系列
国药准字J00000000
重新编排
药用新辅料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F00000000
重新编排
原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药品批准文号,换发时,应根据其原批准文号中的省份简称,在新格式药品批准文号中使用相应省份代码,新批准文号数字第3、4位为换发年份的后两位,顺序号重新编排。
例如,原化学药品“京卫药准字(1996)第000001号”换发为“国药准字H11020001”,字母和数字含义依次是:“H”为化学药品,“11”为北京市的行政区划代码前两位,“02”为换发之年2002年的后两位数字,“0001”为新的顺序号。
通过地方标准整顿或再评价升为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现为地方药品批准文号,或已经换发为国药准字XF00000000等类型,但不同于新批准文号格式的,也应按上述要求,加入省份代码,进行统一换发。中药药品批准文号换发后,不再使用“ZZ××××-”前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