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化妆品批准文号来说,我国尚无“药妆”批准文号及相应标准,换句话说,国产“药妆”既无官方认定,也无第三方权威检测。所以在购买化妆品的时候请认准卫妆字。
“药妆”实际上源于国际上一个流行概念——医学护肤。在一些发达国家里,“药妆”通常只在药店销售,必须配方完全公开,所有有效成分及安全性须经医学文献和皮肤科临床测试证明,且不含经公认的致敏源。有数据显示,在美国、日本等地,有40%的护肤品购自药店。我国现在并没有“药妆”的批准文号及相应的生产标准。
根据我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其中并没有“药妆”这个概念,而只有普通化妆品和特殊用途化妆品之分。主管日化产品的卫生及药监系统也没有关于“药妆”的批准文号,其生产标准更无从界定。这也就是为什么记者在药店走访中发现药店销售的护肤品也大都是普通的“卫妆字×××”号的原因。
实际上,带有一定“药用”功能的化妆品在我国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中相对应的概念是“特妆”,即特殊用途的化妆品,包括祛斑、生发、防晒等九项功能。这些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卫生许可证号相应为“卫妆特字×××”号。而要想取得“特”字号的产品,需要经过国家卫生部一系列严格的试验和评审,一般需要1至3年时间。中国市场上现在没有‘药妆’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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